为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督促排污单位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按照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本次检查对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各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环境管理台账填报情况、执行报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落实等情况详细进行检查和指导。通过检查督促企业规范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台帐,按排污许可规定频次及项目开展自行监测、如期提交执行报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责令其明确落实整改的措施、责任和时限;对重大问题要实行跟踪督办。
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加强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使企业自觉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管理要求,同时有力助推了环境执法监管向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执法监管方式的转变,实现环境执法精细化,环境管理规范化。
信息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