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乌海市市委、市人民政府立足自身气候干旱、水资源短缺、供需矛盾突出、水资源利用效率与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的区域现状,深刻认识到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措施。
为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解决水资源短缺矛盾为核心,降低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加快形成与水资源相适应的产业发展格局,助力乌海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目标,乌海市发布了《乌海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 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乌海市聚焦工业、农业、城乡生活、生态和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重点领域,从“总量约束、强度控制、严格管理”等三个方面全面推进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因地制宜细化实化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举措,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多措并举、两手发力。到2025年,实现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2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1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亩均用水量控制在390立方米以内、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城市绿化亩均用水量控制在368立方米以内等目标;到2035年,实现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59亿立方米以内的总目标,全面建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节水制度体系、定额管理体系和水权流转体系,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