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至5月,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专项巡察。11月6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1月6日,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查督导组对我局第十轮巡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郭树新就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查反馈意见进行说明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苗晓东汇报了整改情况。
按照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局党组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中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9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3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清单和推进表,每周调度整改推进情况。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局党组将结合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查情况,持续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始终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锲而不舍、常抓不懈,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巩固整改成果,适时开展自查和“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
信息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