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水生态环境处党支部围绕 “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落实学习制度,自觉做到学思用结合、知信行统一,把学习教育的落脚点放在为群众办实事上,体现在推动工作、改善水生态环境上,全力推动做好“水文章”。
推动重点河流湖库水质巩固提升。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呼和浩特市小黑河、包头市四道沙河断面水质下降问题,第一时间对两市进行提醒、指导、督办,按月调度整改进展。厅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实地调研,对两市进行指导帮扶,督促整改。配合督察办报请自治区政府对两市地表水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察,推动解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溢流直排问题。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提前1个月通水试运行。包头市四道沙河上游已查明的27个雨污混接点整改完成并验收20个。实施的二道沙河湿地治理+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并已调水调试。监测数据显示,6月、7月,呼和浩特市三分闸前断面水质为IV类,大入黄口断面水质为V类,1-7月总体达到IV类。二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河湖治理,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为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水生态环境处与监测部门联合建立入河排污口监测制度,对纳入监测计划的入河排污口按月组织开展监测。强化监测结果运用,以河湖水质为统领,及时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分析研判,发现超标问题及时对盟市进行指导、督办。对涉及污水直排问题,及时向有关盟市指出,并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现阶段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从加强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台账管理及设置许可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沿黄各盟市全面开展无人机航测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部航测任务,排查总面积4005.1平方公里。三是指导帮扶各盟市规范和加强水污染防治资金及项目管理。水生态环境处坚持问题导向,会同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六项具体要求指导盟市提升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监管水平。会同环科院采取线上方式开展了2021年度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及储备库入库指导培训,邀请生态环境部专家授课答疑,高质量推进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助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四是突出“美丽河湖”典型指引。组织各盟市开展“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申报,经盟市申报、审核、厅微信公众号集中展示,将兴安盟哈拉哈河、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等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上报生态环境部。
“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乌梁素海
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水缸”。为扎实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帮助各盟市切实提升保护管理水平,水生态环境处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工作的函》,提出15项具体要求和审查要件。并向各盟市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盟市科学合理划定、严格管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针对赤峰市、乌兰察布市等地水源保护区划定、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治,赴实地指导帮扶,助推地方加快整改。关注乡镇、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帮助赤峰市梳理敖汉旗四道湾子镇小河沿村、翁牛特旗五分地镇东山村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指导地方科学修改完善工作方案,为后续管护打好基础。
“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哈拉哈河
从行业角度指导盟市强化重点湖泊保护治理。组织召开《“十四五”时期岱海保护治理实施方案》专题研究会议,从行业角度对“十四五”及中长期岱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结合职能职责,先后7次对呼伦湖、岱海“十四五”治理实施方案提出修改完善建议。从水质目标设定、水生态保护及治理措施相关性等方面对乌梁素海“十四五”治理规划提出指导意见建议。指导督促相关盟市深入开展岱海、达里诺尔湖等高原湖泊背景值分析研究。以“一湖两海”等为重点,指导各地从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大治理保护力度等方面强化湖库水华防控。坚持按照“最大限度降低人为因素对湖泊水生态环境影响”的思路,督促相关盟市深入开展湖泊及入湖河流水生态环境问题及形成机理有关研究,充分厘清人为影响因素,务求精准治理。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