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向陈添等4646名同志颁发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纪念章的通报》,向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的3451名同志颁发从事生态环境工作三十年纪念章,向在艰苦地区工作的1195名同志颁发从事生态环境工作二十年纪念章。自治区108名同志被授予从事生态环境工作三十年纪念章。
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蓬勃发展,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经历了光辉历程,取得了辉煌成就。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增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荣誉感和使命感,生态环境部决定颁发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纪念章。
自治区被授予从事生态环境工作三十年纪念章的有: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及其所属单位:田永莉、付勇奇、邢国勇、刘志平、刘瑛霞、齐武、闫百瑞、闫继莲、李利平、武轶、林杨、郄亚雄、贾玉鹏、高际玫、黄海东、隋文力、樊庆云
呼和浩特市:吕永祥、刘先锋、李国庆、连惠勇、张冬云、张怀志、张杰、郭秋宏、常青、崔崎
包头市:丁文华、丁锐、马红霞、王志勇、王林、冯静冬、吕保义、刘格平、孙阳、李文军、李永平、李宝霞、杨云霞、邱军、宋志东、张世峰、张同文、张春芳、张钢、林忠、赵建伟、胡寅、聂玉功、倪继宾、高海荣
呼伦贝尔市:马玉霞、王晓梅、王慧、纪向红、苏尤勒、阿静、陈国军、晏凤翔、韩向红
兴安盟:张利文、王宝、金松岩、崔学军
通辽市:杜雅红
赤峰市:兰英博、刘鑫、李世杰、李晓东、杨丽、杨丽艳、张明浩、胡敬军、钟素花、贾燕华、黄明志
乌兰察布市:王俊卿、白润锁、孙洪升、孙洪宾、孙培云、李建刚、杨素芬、陈润梅、季利俊、赵军、赵建军、赵晓燕、聂胜、殷建玲、高岩、郭峰、曹美辰、游惠军
乌海市:丁新玲、杜瑞平、杨玉昌、连萍、张春艳、张翠平、高欣荣、越祖慧、翟晓岚
阿拉善盟:王兆兵、达布希勒、邱淑琴、查干。
以上同志被授予纪念章,充分肯定了他们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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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