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认为,江西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江西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殷殷嘱托,不断深化“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的省情共识,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行动,统筹推进“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治理。累计拆除非法码头104个,撤销化工集中区6个,关闭退出化工企业89家,2020年长江干流江西段所有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标准,鄱阳湖水质明显改善。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四尘三烟三气两禁”整治行动。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建设,完成造林362.8万亩,修复湿地7.5万亩;全省自然保护地数量达547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15万亩,率先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整治排污口434个,恢复长江自然岸线7500多米。“十三五”期间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29座、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50万吨。
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35项改革举措和经验成果在全国推广。率先出台全省流域综合管理暂行办法。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地。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探索形成崩岗治理“赣南模式”、废弃矿山修复“寻乌经验”。九江长江“最美岸线”、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吉安百里赣江风光带、瑞金“无废城市”等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江西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435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4079家;立案处罚497家,罚款金额3277.18万元;立案侦查41件,拘留20人,约谈325人,问责28人。
督察指出,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中央要求,对照人民期待,仍有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
江西省一些领导干部生态优先理念还未树牢,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习以为常;一些地方和部门高质量发展意识不强,“两高”项目控制不力。九江、上饶等地在没有完成“十三五”能耗控制目标情况下,仍然违规上马“两高”项目。九江德安万年青水泥6600吨/日熟料生产线等9个项目未取得节能审查批复,擅自开工建设。相关地市发展改革部门履职不力,一直未制止企业违规建设,部分项目已建成投运。九江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原庐山区发展改革部门等违规审批属于限制类产能的九宏新材料公司年产60万吨烧碱项目,督察进驻时部分装置已建成投产。九江赛得利(中国)公司年产100万吨化纤、南昌江西兆驰半导体项目一期工程等7个高耗能项目均于2020年建成投产,相关政府承诺项目开工建设前补充能耗替代方案,但截至督察时均未提供,节能承诺成为一纸空文。
去产能工作不严不实。2013年4月,宜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违规审批,导致宜春红狮水泥公司61万吨/年水泥产能重复替代。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没有对问题突出的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组织开展排查和淘汰工作。吉安永丰县龙天勇有色金属公司先后违法建设11台国家明令淘汰的燃煤反射炉,市县两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多次现场检查却视而不见,未提出淘汰要求。赣州大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不作为,明发矿业公司落后产能鼓风炉炼铅工艺长期违法使用。
法治意识树得不牢。抽查赣州、吉安、抚州等市6个县发现,均大量存在违规占地和建设现象。赣州大余县违规占地近900亩建设工业园区。抚州金溪县违反城乡规划法,采用企业先建设、政府后供地的办法招商引资,违法占地200余亩,其中农用地72.5亩。上饶弋阳、铅山县违规在二类工业用地建设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类项目。吉安市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抚州市南丰工业园2017年以来分别违规引进5家和8家企业入园。一些地方政府干扰行政执法。永丰县政府担心企业受行政处罚而不能享受退税政策,相关部门只检查、不处罚,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多家企业违法行为长期不整改。大余县政府不仅不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反而为明发矿业违法生产说情开脱;2019年以来,明发矿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7000余吨。
二是长江保护修复工作仍不到位。
落实负面清单不坚决。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违反国家要求,将长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的16.8公顷土地调入工业园区。九江市及永修县有关部门违反负面清单要求,在工业园区范围外违规审批星火狮达科技年综合利用6万吨有机硅废物化工项目。
工业园区污染管控不严。抚州金溪县陆坊工业区和吉安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偷排漏排问题严重,园区内晨飞铜业、龙天勇、祥盛等企业管理不善,大量重金属污染物通过雨水口偷排,污染周边环境。九江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入长江排涝泵站排水频繁超标。萍乡弘源煤化工公司长期违法生产,投产十余年一直未按要求将湿熄焦改造为干熄焦,熄焦废水超标排放。
2021年4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现场检查某园区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农药化肥减量工作不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是降低鄱阳湖总磷浓度的重要举措,国家明确到2020年鄱阳湖周边地区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江西省擅自放松要求,将农药使用减量目标定为减少6%以上,上饶市甚至将化肥、农药减量目标均降为6%。未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创建,取土化验和田间试验工作大打折扣。测土配方施肥取样数仅完成国家要求的20%,却上报覆盖率超过90%,严重失实。鄱阳湖周边的南昌新建区、九江修水县和上饶余干县等地测土面积甚至不足10%,但地方却上报完成95%以上。
上饶市鄱阳县对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不力,违规审批建设酒店、长期默许纵容水产养殖。鹰潭市六国化工公司600多万吨的磷石膏库、萍乡市安源区高坑工业煤气公司贮存的约7000吨酚氰废水、江西铜业城门山铜矿刘家沟尾矿库等存在突出环境安全隐患。
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全省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欠账多。第一轮督察“回头看”,以及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均指出南昌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但南昌市敷衍整改,工作推进严重滞后。2018年至2020年,老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仅完成总长度的16%;老旧污水管网改造仅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56.2%。针对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的乌沙河水体污染问题,南昌市不在管网截污改造上下功夫,却以生态补水的名义抽水冲刷河道。不少污水处理厂“清水进清水出”,南昌市最大的青山湖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甚至低于污水排放标准。大量污水直排导致水体污染严重。萍乡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大量污水未得到有效收集,市污水处理厂附近的溢流口每日外溢污水约2.8万吨,严重影响下游桐车湾断面水质,使其成为2019年全省唯一未达目标的国考断面,2020年以来月均值多次超标。景德镇、鹰潭和新余等市也存在污水收集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问题多发。江西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众多,抽查赣州、吉安、抚州三市发现,相关企业仍然普遍存在违规处置、违法排污问题。此外,抚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九江市永修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赣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能改造工程等建设滞后。
2021年4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现场检查某企业危险废物储存设施。
园区集中供热推进缓慢。全省107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中有74个未建成集中供热设施,57台燃煤锅炉未按规定淘汰,部分园区还存在生物质锅炉违规燃煤问题。
四是一些突出生态问题仍未解决。
矿山整治修复走过场,现场抽查新余、赣州等地13座矿山,均存在虚报整改进度问题,部分矿山甚至未进行任何修复。新余市关闭的55座矿山,仅9座开展生态修复,且修复工作打折扣;景德镇乐平市24座废弃采石矿山均未开展生态修复。禁采区违规开采,景德镇擅自缩小禁采区范围,乐平市35座露天矿山中有12个处于江西省明确的禁采区。双田镇至涌山镇205省道两侧也有多家矿山违规采石取土,抽查2家均存在山体破坏严重、弃土处置不规范、扬尘污染控制不力等问题。此外,新余市部分绿色矿山创建弄虚作假。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力。上饶鄱阳县违法审批仑江地产和香港世华两家房地产公司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设度假村、酒店和商铺,占地面积约200亩。鹰潭、上饶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尚未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也未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自然保护地管理不严格。赣州宁都县为开采矿山,在仙桃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植被完好的情况下,谎称保护区失去生态保护价值,申请撤销该保护区。吉安、抚州、萍乡等地违规保留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水电站。九江湖口县赛得利纤维公司违规在长江八里江段长吻鮠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取水和排污。
督察要求,江西省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加强工业园区、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江西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江西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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