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20年9月3日至9月27日,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阿拉善盟开展督察。2021年3月30日向阿拉善盟反馈了督察意见。 阿拉善盟委、行署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定自觉地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阿拉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担当抓好督察整改任务落实。盟委、行署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认真研究制定了《阿拉善盟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细化梳理29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实行清单销号管理。29项具体问题中,立行立改、长期坚持6项;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20项;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1项;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2项。 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落地,《整改方案》明确了5项具体措施。一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盟委、行署各部门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履行好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二是着力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刚性约束。加强源头严防,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过程严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生态补偿、行政综合执法等制度,推进节约清洁、安全和谐发展。强化后果严惩,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等制度,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三是着力推动结构优化调整。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进程,推动产业向绿色循环低碳方向发展,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中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经济体系,切实让产业层次高起来、产业结构优起来、产业链条长起来、产业能耗排放 降下来。四是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重点源头、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依法严格落实控排、控煤、控尘、控车、控油、控烧等措施,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加强水源地保护,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进行全过程管理,开展旗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河湖长制,保证水生态环境稳定。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严格农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风险防控,全面建立污染源监管清单,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管。五是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污染防治与生态扩容保护,加强生态屏障建设与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加大沿沙、沿边、沿路人工生态林草工程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各旗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工业园区污水、固废危废治理,实现达标排放、规范处置和资源回收再利用。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以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为重点,按照“一矿一策”开展综合整治。 《整改方案》从五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确保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阿拉善盟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全盟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旗区按照阿拉善盟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严格落实本《方案》中的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抓好整改落实。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实行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和挂牌督办、专案盯办制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不间断地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坚决整治整改不力以及“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强化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宣传,利用传统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及时公开推进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整改方案、经验做法、整改成效、典型案例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坚持工作统筹。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能力,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体现好、运用好、巩固好督察整改成果。 阿拉善盟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铁腕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稳步提升全盟生态文明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构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打下坚实基础,绘就阿拉善天蓝地绿水清沙净环境更优美的美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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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