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15847752766
导航菜单

新闻资讯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集宁区分局深入贯彻落实新《固废法》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集宁区分局深入贯彻落实新《固废法》
     【发布时间:2021-06-25 10:0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持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6月18日,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集宁区分局结合正在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行动,举办新《固废法》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中,集宁区分局向辖区内所有涉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企业下达《关于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集宁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材料汇编》等宣传资料。现场重点检查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管理计划制定及备案、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备案及演练等情况,同时对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考核。    通过此次专项活动,加强了新《固废法》的政策宣传,提高了企业对新《固废法》的认识,增强了企业的环保守法自觉性,有效遏制危险废物管理领域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切实保障新《固废法》的贯彻落实。   
  •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编辑部,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