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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再出新举措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再出新举措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
     【发布时间:2021-06-17 10:0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打印
  为贯彻落实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年”专项行动部署,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高环评审批效率,赤峰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再出新举措。近期,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授权旗县区分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推进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助力赤峰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下放是赤峰市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简政放权作出的重要举措,下放项目类别由原来的44个行业增加至53个行业,下放率提高至90%。下放主要内容包括所有的报告表类项目(跨旗县区的除外)以及医院、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公路、畜禽养殖(红山区、松山区及喀喇沁旗除外)、塑料制品、白酒、服装、入园的含电镀工艺或溶剂型涂料年用量10吨及以上的报告书类项目。本次下放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就近便捷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提高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效能,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下一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将切实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下放后的监督管理,指导旗县区分局做好环评审批权限承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为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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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