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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1-06-09 09:3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打印
  
   为巩固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成效,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守法,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印发《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方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此次行动主要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环境违法行为。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认真按照方案确定目标和任务,根据工作需要联合自治区检察院、食品药品环境执法总队开展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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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