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会议研究《呼伦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建设方案(送审稿)》等事项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有关重要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近期,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张慧宇副厅长主持召开厅长专题会,研究讨论优化完善“一湖两海”、察汗淖尔以及全区声环境的监测体系建设有关事宜,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生态环境监测处、环境监测中心站、呼伦贝尔、乌兰察布、巴彦淖尔分站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讨论并通过了呼伦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方案、乌梁素海及岱海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方案、察汗淖尔流域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自治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及优化调整方案。以上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监测数据对该地区环境管理的支撑能力,对于优化完善“一湖两海”、察汗淖尔以及全区声环境的监测体系有着重要意义。 张慧宇副厅长同时强调,科学、合理设置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是全面客观反映环境质量状况重要基础,是精准施策的重要保障,下一步要继续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管理:一是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站点设置的科学性。充分结合我区生态环境现状和环境管理需求,确保点位设置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做好方案实施的各项保障工作。涉及项目建设、事权上收方面,要提前谋划、统一布局,做好经费预算,确保各方案顺利实施。三是加强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做好自动监测站数据联网事宜,保障监测数据传输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其他未完成声功能区划分的旗县,应逐步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噪声自动监测,进一步扩大声环境质量监测覆盖范围,为建设宜居环境提供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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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