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将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为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示范样板,近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能源局、林草局等八部门共同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出了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打造低碳试点先行区、构建生态环境安全区、形成制度创新示范区、树立环境国际合作样板区五大举措二十二项任务,引导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充分发挥“试验田”作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生态环境改革举措系统集成,深化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与交流,孕育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创新的“良种”。
《指导意见》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化经济结构和开发格局,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水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引导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治理、国际合作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和制度创新成果,让绿色成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底色。
生态环境部等八部门将积极指导自由贸易试验区落实《指导意见》,加强支持与帮扶,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应用制度创新成果,向国际社会讲好生态文明“中国故事”。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编辑部,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来源于:内蒙古生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