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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1-05-28 15:0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打印
  
  5月25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2021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慧宇、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全体干部出席会议。监测总站科级以上干部及12个盟市分站负责人参加会议。现监测中心站站长田永莉从应急监测、大气和水环境监测、技术支撑等四个方面,通报了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以案促建”问题清单,剖析问题根源,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张慧宇副厅长在讲话时指出,监测总站系统要紧密团结在厅党组周围,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站位有重点,落实责任讲规矩,统筹资源提能力,加强交流走出去。并要求大家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依法从严管理、科学管理。特别强调,监测总站自2018年起,三年面临监测垂管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两次机遇,实现了机构升格、监测能力有效整合,厅党组还研究提出多项措施确保人员队伍稳定,大家更应做到监测技术保障有力,必须以崭新的面貌,实现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监测,为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厅生态环境监测处长阿永嘎重点针对监测数据共享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突出强调自治区监测总站应本着统一标准原则做好能力提升、人员培训、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   会议部署了冬奥会重大活动保障、组织实施“一湖两海”和察汗淖尔湖监测等重点工作,并着重研究探讨围绕地区产业布局、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强化区域特色站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等事宜。田永莉同志在会议总结时进一步提出,要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分析与评估、质量管理与控制职责的全面落实;要全面从严治党,严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要上下一心,攻坚克难,为自治区生态环境管理做好坚实、持续、科学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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