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工作
为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及黄润秋部长在全国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视频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积极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工作。一是以会议推进检查。召开集中检查会,将全区熟悉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人员集中起来,深入学习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及部分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针对我区2017-2019年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中出现的与名录不符的情况进行了核实、修改,对其中部分典型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二是以检查促进提高。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是对填报核发工作的检验,通过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和交流学习,不仅提高了参检人员的业务水平,也进一步提高了排污许可证的质量。目前,已完成107家排污许可证的质量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已分两批下发至盟市生态环境局,由盟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相关企业进行核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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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