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自然灾害防范意识,增强防灾避险能力-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开展核技术利用自然灾害普查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1〕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民用核设施、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核设函〔2021〕142号)和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要求,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积极开展自治区核技术利用单位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专题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核技术利用单位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重点开展内蒙古包头放射性废物库自然灾害隐患调查,通过收集整理基础数据、自然灾害历史数据,识别自然灾害潜在隐患,编制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报告。目前,按照《核技术利用单位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排查数据采集与核查技术规范》,完成了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为下一步相关数据和资料的线上填报做好了准备工作。 通过本次自然灾害普查,摸清内蒙古包头放射性废物库自然灾害风险和隐患,为编制民用核设施自然灾害单灾种重点隐患分布图和多灾种重点隐患分布图提供技术支撑,为保障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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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