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西部专员办对乌海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为深入推进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杜绝降低标准、降低目标整改和纸面销号、材料销号,防止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依据自治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 4月21日至4月30日,西部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办就乌海市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实地专项检查。 核查组通过召开会议、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实地核查等方式,重点对乌海市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的整改问题、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成效逐项内容逐个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并对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走访,共商重点问题整改对策,面对面提出意见建议,既压实责任、严格督导,又帮助相关部门推动问题整改。 检查工作期间,西部核查组全体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如期完成了专项核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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