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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论证

3月18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邀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李亮、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诸云强、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段福洲、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研究员林克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调研员史建茂、内蒙古环境监测中心站高级工程师岳彩英及内蒙古智慧青城副总经理李海杰7名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市局大气科科长黄素军、监测科科长刘平、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布和、环境信息自动监控中心副主任张旭东、清洁能源推广办公室副主任王伟、水科科员陈雪峰、监控中心许丽萍,项目承建单位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工程师参加了会议。   为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大数据发展规划(2020-2022年)》(内环办[2019]342号)精神,落实《关于印发<2019年呼和浩特市信息化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工作分工,按照市委王莉霞书记相关指示精神,我局组织开展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综合平台建设。   平台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完善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升环境预测预警能力,优化生态环境信息化和决策指挥基础设施,整合各类生态环境监管数据资源,进一步促进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工作综合决策科学化、环境监管高效化和环境治理精细化。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硬件部分,包括环境质量微观站、高空瞭望视频、无人机气体检测仪等环境监测设备;二是软件部分,有智慧环保一张图系统、环境视频智能分析系统、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动态巡查管控系统、大气环境监管系统、水环境监管系统及移动APP;三是办公场所部分,建设监管智慧大厅。   会议由潘鹏副局长主持召开,专家认真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介绍和承建单位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质询、论证,专家一致认为方案符合招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建设目标、内容、总体架构及技术路线基本合理,项目进度安排基本合理、质量控制措施基本可行,专家一致通过方案评审,并提出了相关修改完善意见。   项目建成后将实现环境数据和智慧监管技术的协同运用,提升环境预测预警和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提高环境服务监管能力,助力打好呼和浩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为打造智慧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