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主要问题及难点 呼和浩特市能源结构仍以煤炭为主,尽管近年来陆续完成了火电、钢铁、燃煤锅炉等重点行业的提标改造和结构减排,但建成区及周边燃煤排放量仍然较高,在遇到不利天气条件下,发生重污染天气风险较大,这也是我市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主要问题及难点。 一是燃煤供热锅炉和散煤燃烧构成重污染管控期间主要排放源,消峰效果减弱。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随着工业企业全面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建成区内99台燃煤锅炉(共计5790蒸吨),每天燃烧9340吨煤炭产生的污染物;与建成区剩余5.11万户、每天使用820吨清洁煤炭所产生的污染物,持续叠加堆积,在静稳天气下,极易形成连续污染过程。 二是我市重污染天预警预报能力不足,生态环境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还不完善,科技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以今年一月份为例,受极端不利天气影响,呼市、包头、巴彦淖尔市形成区域重度污染过程且持续时间长,尽管持续采取应急措施,但雾霾消散过程仍然较长,管控措施难以起到决定性因素。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快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以绿色环保为主线,重点推进绿色环保产业。组织编制《呼和浩特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呼和浩特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呼和浩特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将绿色环保产业及环保节能服务业作为重点纳入规划编制。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节能环保产业资金支持,大力培育和发展绿色环保服务业。 二是狠抓落实,扭住重点任务不放松。充分发挥统一监管职能,对全市重点任务实行处级领导包片带队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以大气办、攻坚办、整改办文件进行通报,促进了攻坚任务的有效落实。金山电厂热电联产机组开工建设,呼市热电厂和金山热电厂供热能力挖潜工程、毫沁营热源厂、旗下营热源厂热源入呼工程积极推进。160个散煤综合整治项目已完工157个,完工率98%;1501栋大棚“煤改电”已完成1350个,151个冬季不生产因此不改造,治理完成率89%。整改裸露地面240处,查扣密闭渣土运输车辆174台次。46家工业窑炉全部完成治理;31家重点源、18家一般工业源全部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5000吨以上加油站在线监控设施全部完成安装,163家工业企业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4家自备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8家排放限值改造锅炉房全部完成、拆除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192台(其中10蒸吨及以下163台),67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毕。 三是对标先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以经济处罚手段倒逼属地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呼和浩特市大气降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呼和浩特市环境空气质量奖惩办法(试行)》《呼和浩特市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呼和浩特市主要流域分段管理实施方案》,已累计处罚相关地区5551万元。二是将“量大面广”的行业纳入监管范围,持续推进餐饮业、汽修行业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新增餐饮业、汽修行业自动监控企业211家,5000吨以下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施115家。在全区率先开展燃气锅炉治理、氨逃逸监控、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和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排放限值改造,61家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155台完成烟囱改造,64家锅炉房完成氨逃逸设施建设,4家燃煤锅炉房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三、对策建议 一是自治区出台针对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标准。目前,我市现有燃煤供热锅炉排放水平已全部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为进一步降低我市大气污染排放量,极大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概率,建议“十四五”生态规划中,提出“呼和浩特市全面淘汰禁燃区内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供热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的政策;同时要求现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并明确执行标准。 二是建议自治区设立散煤综合治理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棚户区“煤改气”、“煤改电”和“接入集中供热改造”等项目。 三是建议加快建设自治区生态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重点对呼和浩特、包头、乌海及周边地区给以技术指导,实现精准施策。当预测发生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实施提前预警,提前管控。 借助本次帮扶工作,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给予帮助。一是在制定在应急减排清单和企业应急减排措施上给予技术指导。二是,我市主要燃煤消耗集中在火电、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燃煤锅炉。到年底,全市重点行业已基本全部实现超低改造,燃煤锅炉全部完成限值改造和超低改造,已无减排潜力。在落实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上,望请进一步指导。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