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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验收公示:内蒙古芳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加工仓储基地工程验收调查报告

项目概况

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及相关环保设施均已正常运行,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满足“三同时”验收条件。

受内蒙古芳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内蒙古嘉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185月与内蒙古芳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并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项目内容及规模

项目性质:新建。

本项目为内蒙古芳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建设的调味食品生产、加工、仓储工程。本项目投产后,年产调味食品200t,占地面积13608m2,其中生产车间1230.75m2,办公室320 m2。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天数300 天。委托内蒙古嘉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项目地理位置及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南口,地理坐标为北纬40°45’  东经111°43’。项目北边300m为呼和浩特市美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东边隔路500m为海洋石油天野小区,南边100m为中国石化加油站,西边200m为诚顺五金土产。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外环境关系图见附图2

该项目占地面积13608m2,其中生产车间1230.75m2,办公室320 m2,遵循紧凑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在厂区内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等,结构形式为轻钢结构。

验收结论

在项目设计、建设、投产过程中,内蒙古芳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加工仓储基地工程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依据现场验收结果,在废气方面,生产车间在对产生废气的设备安装了集气罩,通过集气罩的收集再经车间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从排风扇排放,排放的气体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食堂油烟产生的废气,通过安装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达到95%以上,通过排气口向外排放,排放的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关标准;噪声方面通过采用低噪声的静音设备以及设备的基础减振,合理的安置在房间内外,设备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废水方面把产生的废水通过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排放管网中,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标准;固体废弃物方面,主要是项目区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附近垃圾转运站定期清运处理,不会再厂区长期堆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相关标准;此外企业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环境管理制度,由专职环保人员负责企业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

建议

1、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监督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环保措施按规定执行。

2、加强对车间废气净化装置及食堂油烟净化器的维护与保养,确保废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3、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建立台账,严格执行固废转移联单制度要求。

       4加强原辅材料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严防事故导致环境污染的产生,确保环境安全。




内蒙古芳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加工仓储基地工程验收调查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