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治理严重滞后
9月2日至9月26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包头市期间,先后3次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明察暗访,该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固废堆存不规范、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工程严重滞后、焦炉烟气超标严重等的环境问题,整改进展缓慢。
一、基本情况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于1954年成立,是国家在“一五”期间建设的156个重点项目之一,现有钢铁产能1650万吨。
二、主要问题
(一)固废违规堆存量大,料场全封闭工程滞后。包钢是包头市冶炼废渣产生量最大的企业,厂区南侧、西北侧违规长期露天堆存高炉渣及脱硫石膏约600万吨,钢渣约300万吨,水淬渣近千万吨,综合利用率低,缺乏长效治理方式。厂区内粉状物料大量露天堆存,仓储中心部分烧结矿露天堆存。
《包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到2019年底,火电、钢铁、有色、建材、焦化、热力生产及供应等重点行业粉状物料堆场必须进行全封闭。包钢现有各种料场渣场11个,其中有5个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全封闭建设。
图1 大量废渣长期堆放
图2 仓库场地未进行全封闭
图3 冶金堆场未进行全封闭
(二)特别排放限值治理工程严重滞后。2020年是自治区决胜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终期考核年,执行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是我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举措。《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及周边地区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石化及化工等重点行业及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的现役企业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包钢本部的10座焦炉,年产焦炭492万吨,NOX、SO2、烟尘年排放量分别达4628吨、1212吨、836吨,污染物排放量大,督察发现,目前仅1-4号焦炉环保改造项目在招投标阶段,预计2020年10月20日竣工;5-10号焦炉环保改造项目还停留在立项阶段,预计2020年12月竣工;3台13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治理项目尚未立项,相关技改项目预计2021年底建成,推进严重滞后。
(三)环境违法行为多发。据统计,仅3个月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就下达了行政处罚9起,处罚金额535万元,其中炼铁厂一号烧结机机尾烟气超标按日计罚475万元,在线监测设备未验收、物料装卸扬尘污染、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规范。经监测,其中8#、9#、10#焦炉烟气二氧化硫存在超标现象。
三、原因分析
包钢作为自治区大型国有企业,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对生态环保工作重视不够,对环保整改工作紧迫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并要求地方查处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