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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与各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签订水污染防治考核目标责任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内政办发〔2015〕155号)、《呼和浩特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呼政办发〔2018〕18号)精神。 2019年5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 “水污染防治现场调度会暨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状”会议

此次会议不仅调动了各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在强化属地责任意识和管理效能,促进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等领域也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为坚决打好我市碧水保卫战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