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和《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的通知》要求,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对2018年审批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15个建设项目(其中在建8个、未建1个、建成5个、建成已进入验收程序1个)进行了排查和清理,要求4个建成运行项目限期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对验收工作缓慢或拒不执行的项目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建设项目真正落实好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杜绝建设项目“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问题发生,防止因建设项目监管不力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