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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西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11月6日至12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山西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5月6日向山西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楼阳生省长主持,朱之鑫组长通报督察意见,骆惠宁书记作表态发言。黄润秋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山西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环境保护倒逼转型发展,大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察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部署推动督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一定要真改、为人民利益而改,宁可牺牲点国内生产总值,也要把环境保护指标提上去”。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领办工作机制,共领办各类整改任务1463项。实施台账管理,定期调度、及时预警、适时督办,并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修订出台多部地方法规,制订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出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责任追究与经济奖惩两手并重,推动责任落实。

 

        全省钢铁、化工、水泥等行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启动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治污、调水、增湿、清淤、绿岸五措并举,汾河谷地地下水位持续回升,晋祠泉系的清徐平泉重新出流,汾河沿线美化和湿地建设推进迅速;桑干河朔州河段共清理淤泥257万方、垃圾163万方,浚河117公里,部分河流重新焕发生机。退出煤炭过剩产能6750万吨,煤矿数量首次降至千座以内。2018年1—10月,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8.8%。国家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达到35个,超过考核目标要求。将生态建设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培育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等5000多个,推进太行山、吕梁山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

 

      山西省十分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9年3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580家;立案处罚218家,罚款2356万元;立案侦查11件,拘留5人;约谈304人,问责307人。

 

     督察指出,山西省督察整改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等问题,一些领域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还比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