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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察委的工作要求,我局为贯彻落实好今年以来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2月21日上午,特召开第一季度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金瑞山同志主持了会议并传达了市纪检印发的《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整治生态的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文件精神。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委员田玉忠同志传达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上向东厅长工作报告和纪委派驻组杨文明组长的讲话。

金瑞山同志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提高整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贯彻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深入整治全市各级机关、部门中“懒官、庸官、乖官、巧官”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

全局党员干部要切实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针对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们必须增强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要经得起权力、金钱的考验,正确运用手中权力,绝不能搞权力寻租、以权谋私;必须强化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运行和使用;必须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加强廉政监督,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全面建设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保护干部队伍,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