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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被评选为全国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示范案例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2022年3月启动全国生态环境智慧监测试点任务,同年9月试点实施方案通过审查,2023年10月完成全部试点任务,被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技术指导委员会评选为全国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示范案例。

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屏障作用凸显,战略定位明确。内蒙古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全区土地面积的50.46%,面临范围大、类型多、干扰强等生态监管难题。内蒙古自治区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搭建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初步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天空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网络,建立内蒙古生态保护监管平台和台账数据库,形成“国-省-市-县”四级联动、协同监管的业务链条,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数据管理与综合分析能力,实现生态破坏问题快速监测和生态系统状况全面评估,提高了生态环境监管业务的智能化、精准化和信息化水平,为构建全国智慧监测“一张网”提供重要示范和参考。

积极构建生态保护红线“天空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网络。构建完成以13个定位研究站为支撑的一站多点式生态监测网络,布设监测点位 574个,获取植被、生境、土壤、气象、水文、碳汇等要素信息,形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天空地”一体化立体生态质量监测体系,为准确掌握红线生态质量状况建立了技术平台,试点期间获得近万条监测数据,显著提升红线区域生态质量监测能力。

创新应用自然生态监管非现场会商新模式。实现了与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互联互通,依托国省两级红线监管平台的联动,尝试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非现场核查会商,采用监管平台+视频监控+现场核查连线的方式,探索建立生态环境部门自然生态监管会商新模式,强化生态破坏问题的综合研判和集体会商,简化实地踏查工作,节约人力和经费投入,提高监管处置工作效率。

有效提升生态破坏问题主动发现和业务协同综合监管能力。构建了面向生态监管需求的人类活动遥感监测识别技术与业务流程,突破生态破坏问题“主动发现”和外业核查协同作业能力,选取三个旗县进行试点示范,推行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先行先试,注重提升红线监管平台的应用成效。打通了“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的数据与业务链条,定期更新生态保护红线台账与监管数据库,促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数据联通和业务协同,实现了监管的立体化、网络化,系统提升了自然生态监管协同能力。2023年8月,基于平台完成生态环境部第一批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点位的任务派发、核查填报、技术审核和成果提交。

探索建立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监控技术体系。通过设立地方标准的方式,引领监管工作的标准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编制《内蒙古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指南》《内蒙古生态保护红线台账与监管数据库标准》,建立了具有区域特色的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指标体系,补充了草原生态系统面积、生态系统退化、荒漠化沙化程度、自然保护地建设成效等地方特色指标,着重解决国家监管指标区域差异化问题。通过构建了流程化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控业务模式,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红线领域监管技术体系建设。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