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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印发环境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进一步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体系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环境应急能力提升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以下简称《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方面对环境应急能力提升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作出系统安排。

  据介绍,宁夏生态环境风险涉及领域广泛、风险因素叠加、产生原因复杂、管理主体多样,在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中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如宁夏年降水量少、干旱半干旱地区占比大、自然植被覆盖率低等“先天不足”,致使宁夏抵御自然环境风险的能力较差。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化工为主的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工业园区以及重点流域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不健全,生态环境风险形势严峻。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薄弱,信息化管理水平整体偏低,现代化应急手段滞后等因素造成基层环境应急力量薄弱。同时,环境应急协同机制不健全,存在上下联动不足、部门协同不畅、地方和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和全区重点工业园区、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流域和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应对能力。从队伍建设、联防联控、物资保障、预案管理、风险防范、监测预警、信息化、应急专业能力和应急响应时效等9个方面,明确了27项具体措施,力争利用三年时间,推动全区环境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全过程、多层级应急应对体系进一步健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得到有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环境风险全过程管控显著增强,全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基本建立,重点工业园区、行业企业、重点流域环境应急预案全覆盖,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快速、科学、妥善应对。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