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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构建“四位一体”生态环境执法普法新格局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近年来深入推动执法普法工作提质增效,积极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环境,努力构建“党建旗帜引领、普法机制支撑、执法理念牵引、普法宣传创新”的“四位一体”执法普法新格局,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

双融双促,抓好党建旗帜引领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生态环境执法普法工作,不断增强党支部的组织力、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贯彻执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度推动党建与执法工作双融合,与执法普法工作双促进,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建立联系服务机制,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建与执法工作融合促进。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总支、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别于企业签订党建共建协议,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季”活动。

广泛学习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法》等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深入基层、走进企业,开展“普法送法进企业 民族法治在心中”民族法治宣传周主题党日,以“送法入企问技问需,帮扶助企绿色发展”等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大力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最新党内法规制度,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工作指导资料,面对面、现场回答解决基层单位和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疑难问题,执法普法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

强基固本,完善执法普法机制

大力构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属地管理和执法机构主体责任,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执法普法工作制度》,细化9种执法普法工作形式,强化了执法普法制度保障。同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收集和审核发布制度》,建立各层级生态环境领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加强典型案件法律适用解释,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和案例指导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提升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

将普法工作纳入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建立85人执法专家库,为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讲提供支撑。

执法为民,贯彻“执法+服务”理念

深入贯彻执法为民思想,坚持寓普法于服务中,聚焦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法律法规问题,组织执法人员化身宣传员,组建宣传队、帮扶队、服务队采取座谈交流、调研帮扶、培训指导等形式,认真倾听企业心声,详细了解企业在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开展精准帮扶,为企业送法律、送技术、送服务,为企业“把脉会诊”“纾困解难”,引导、教育企业提高生态环境守法意识,有效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今年以来,内蒙古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组织开展座谈交流、调研帮扶、培训指导10余次;帮扶企业解决生态环境管理中遇到的难点和诉求20多个;为上百家企业的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固废、环境安全等领域的培训。

多措并举,强化执法普法宣传创新

利用“12.4”国家宪法日、“6.5”环境日、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有效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开展正面教育引导与典型案例曝光相结合,灵活运用多种载体,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多措并举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

内蒙古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0次,通过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专栏15个;通过“两微”平台发布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3批次28个案件,发布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解读6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培训150人次。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