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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通辽市并召开督察动员会

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9月1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通辽市并召开督察进驻动员会,督察组组长赵江涛、副组长郝庆文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通辽市委副书记、市长奇·达楞太进行了进驻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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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江涛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党和国家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的基调、狠抓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补充和延伸,是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是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有力保障。

赵江涛强调,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按照工作安排,此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重点督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央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以及上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奇·达楞太表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真正站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自觉,把配合督察的过程转化为发现解决问题、防范化解风险、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过程。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主动做好各方面配合保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力服务督察工作顺利进行、深入开展。要以本次督察为重要契机,自觉主动用好督察成果,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完善机制上见成效,推动通辽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不断迈出新步伐。会上,郝庆文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5天。进驻期间(2023年9月1日—9月2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75—8667007(受理群众举报时间为每天8:00—20:00),专门邮政信箱:内蒙古通辽市0901号邮政信箱。自治区督察组全体成员,通辽市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旗县(市、区)党政负责同志通过视频形式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