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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多举措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自治区为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扎实推进深度节水控水,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2年,颁布实施了《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了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地方性法规。细化分水明确管控目标,建立了水资源总量和强度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管控指标体系,对地下水按照371个水文地质单元实行水量水位双控管理。28条跨省和跨盟市河流完成水量分配,11条重要河流和4个重要湖泊明确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自治区本级建成节水型企业17家、节水标杆企业9家。全区再生水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6.96亿立方米,是2015年的2倍。全区用水总量为191.47亿立方米,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8.89%和12.9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4,均符合国家下达管控指标要求。

    加大水生态保护治理力度,推进河湖复苏。全力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今年1月1日实施的《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推动全区河湖管护从“有章可循”迈向“有法可依”。强化河湖长制,推深做实“河长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以高压态势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以371个地下水管理单元为基本“网格”,实施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加快全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全区33个地下水超采区有30个基本达到采补平衡,科尔沁等3个大型超采区也完成了年度压采目标。加强水土流失防治,2022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167万亩,水土保持率达52%。科学实施生态流量调度,呼伦湖水量和水域面积稳定在合理区间,湿地生态系统持续恢复;通过积极争取,今年已向乌梁素海补水3.2亿立方米,水面面积稳定在293平方公里,水质持续改善;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实现通水以来,已补水1000余万立方米,水位下降趋势有所减缓;有效保障西辽河生态流量,今年春汛调度关键期,在西辽河采取“全线闭口、集中下泄”等一系列应急调度措施,干流水头25年来首次到达通辽市中心城区境内,河流初现生机。

    加快构建自治区水网,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立足内蒙古地域特点和水资源条件,紧紧围绕为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以优化水资源总体配置格局为重点,建设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重大调蓄工程、重大灌区工程、重大江河治理和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进一步完善水资源配置和保障、防洪减灾、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深度节水控水四大体系,协调“水-土-粮-能-生”关系,全面提升内蒙古水安全保障能力。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