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自治区水利厅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启动全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生效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国华,自治区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冯虎,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李彬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水利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五部门部署要求,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河湖领域执法力度,推动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地见效,提升河湖治理水平,保障祖国北疆水安全的重要行动。要不断增强运用法治力量保护河湖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关键、突出重点,强化全方位协同协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完成专项执法行动任务,凝聚起维护祖国北疆河湖健康生命的强大合力。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围绕专项执法行动目标任务,明确工作安排,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联动协调,扎实推动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要聚焦河湖安全保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法打击侵占河道、妨碍行洪、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全面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导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大河湖水域执法力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着力破解河湖安全保护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河湖管理秩序,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是五部门首次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分为动员部署、违法线索排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总结提升五个阶段,自启动之日起至年底基本结束。会前,五部门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对执法重点、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等做出具体安排部署,李彬在会上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自治区水利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有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各盟市水利(水务)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分)院、公安局、司法局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