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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人民检察院联合部署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近日,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在全区黄河流域范围内部署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在落实水利部、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基础上,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自治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等整改,重点针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拒不整改的违法取水问题进行排查,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与水行政执法的衔接,强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开展问题专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自2023年5月起至12月,分为部署动员、排查整改、重点检查、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范围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和乌兰察布市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