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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督察整改现场督办核查启动 分4组赴12盟市核查核实22项整改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日前召开全面提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果工作推进会,启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现场督办核查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提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果工作方案》,听取了各核查组的任务思路和督办要点,明确下一步重点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已予以公开。核查组要紧紧围绕盟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五大任务目标,重点对要求2022年底完成的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现场核实,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会议要求,要深刻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实质,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严格对照整改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查实核准”、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把脉会诊”,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清仓见底”。

  据了解,目前,由督察专员带队分4组赴12盟市,对2022年整改完成的22项整改任务展开全面核查核实,对达到序时进度的整改措施进行抽查,对尚未完成的进行督查督办。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