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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2025年实现全省活性炭集中收集再生体系全覆盖

《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明确提出到2025年实现全省活性炭集中收集再生体系全覆盖,并从加强源头防控、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等8个方面作出工作部署。

  《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浙江省将加快减污降碳协同制度创新、模式创新、能力提升,将打造20个创新城市、50个创新园区,建设200个标杆项目,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制度体系。同时,到2025年,实现活性炭集中收集再生体系全覆盖,60%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建成清新园区。
  在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制度创新方面,进一步强化减污降碳协同管理,将温室气体管控要求统筹融入环境管理全过程以及治水、治气、治土、清废等全要素中;完善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和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多元激励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制定金融支持减污降碳协同的指导意见、探索气候投融资模式创新等。

  在探索多层级减污降碳协同模式创新方面,聚焦现代化国际大城市、工业型城市、数字经济型城市和生态良好型城市等四大城市类型创新模式,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基本公共服务、生产生活各领域。聚集石化、化工、纺织印染、造纸等八大类重点产业园区,积极探索符合园区特点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模式,促进资源能源的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水平。聚焦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大、环境治理绩效提升空间大的重点行业,推动一批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探索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标杆项目。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