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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用好“白名单”互认机制 让危险废物跨省双向转移更便捷高效

今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关要求,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率先在长三角发布《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安徽省2022年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企业的函》,将全省7家企业(满足清洁生产水平高、近三年内未受到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行政处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等条件及其经营的四类危险废物、满足环境影响小、环境风险可控、易综合利用的条件的企业)纳入跨省转移“白名单”。与安徽省毗邻的省份及上海市在审批转移对应危险废物至安徽省“白名单”企业时,无需征求安徽省意见,可直接审批。

  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艳辉介绍,截至目前,安徽省企业已经成功利用“白名单”方式接收外省危险废物转入34家(次),累计60678吨,涉及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等地区。“白名单”机制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获得相关企业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将对“白名单”进行动态更新,为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