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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

125日,水利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孙绍骋书记在水利厅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生效友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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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集中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孙绍骋书记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读书班暨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10次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和在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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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就贯彻落实孙绍骋书记在水利厅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从布好局、节好流、开好源、建好机制、管好钱五大方面,提出推进自治区水网建设、加快推进引嫰济锡工程前期工作、全面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谋划好“十四五”后期重点水利项目;积极争取分水指标、生态水指标,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加强蓄滞洪区提升改造;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快补齐节水工程短板、起底盘活闲置水指标;建立农业节水四项机制,全面加强农业用水量控制、定额管理,完善水权转让和交易制度,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水利资金分配管理制度、设立水利建设项目资金专户、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等18条具体举措。

生效友强调,全区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谋划明年工作结合起来,以最快行动、最大力度、最实举措,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

厅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总师,厅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处级干部(含职级干部),驻呼厅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驻厅纪检监察组处级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