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交叉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22〕210号)文件要求,9月26日上午,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三级部门对内蒙古天浩纸业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采取现场查阅企业档案资料及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汇报等方式进行。同时,执法人员现场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程序对内蒙古天浩纸业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储存库、污水处理站、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工况运行情况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检查,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行。
针对本次检查,我分局高度重视,现场要求企业对存在的10项问题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下一步,我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现场检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信息来源:呼和浩特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