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首次发布全国生态质量指数,对2021年的生态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结果显示,“全国生态质量指数”值为59.77,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二类”。这样的评价代表了什么?这个指数对于各地改善生态环境又有怎样的参考意义呢?来看记者的观察。
据了解,2021年全国生态质量指数值为59.77,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二类”,这表明我国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较高、生态结构较完整、功能较完善。其中,生态质量为“一类”的县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7.7%,主要分布在东北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青藏高原东南部等地区;“二类”的县域面积占32.1%,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昆仑山、四川盆地、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中下游平原。“一类”“二类”的县域面积合计占国土面积的60%左右。
董明丽说,开展生态质量评价就是针对生态系统整体情况的“综合体检”。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分别是“生态格局”“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以及“生态胁迫”。
“生态格局”反映区域生态系统的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的类型、数量、空间分布与配置情况,类似对人体的身高体重等外科检查;“生态功能”反映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调节能力,就像体检中对人的“肝、肾、脾、胃”等一般功能指标的内科检查;“生物多样性”反映了区域物种层次生物多样性状况,反映了生态系统的生命力,类似人体“心脏”等核心功能指标的检查;而“生态胁迫”则反映了生态系统所受的干扰与压力情况,类似有些人“抽烟、喝酒、熬夜”等对健康的危害情况。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