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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五条环保措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河北省政府制定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关于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作为配套政策之一,明确提出,河北省将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实施“包容性”生态环境执法,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和环保服务“两进三送”活动,努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给予一般性激励政策,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半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二是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的企业,给予重点激励政策,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一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

实施“包容性”生态环境执法。河北省提出,今年二、三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得简单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其中,轻微不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首次不罚是指初次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非故意不罚是指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且主动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河北省明确,今年二、三季度,除恶意违法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外,各地污染管控措施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正常施工前提下开展问题整改。

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围绕进一步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效能,保障各类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河北省对各类园区和项目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并联审批;对各设区市环评审批开展“一对一”下沉帮扶指导,帮助基层解难题、提效率、优服务;对公路、铁路、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污染物排放量总量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应煤矿项目,不再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

开展环保服务“两进三送”活动。河北省将组织高水平生态环境专家队伍,常态化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对约1200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巡回指导、精准帮扶,破解企业污染治理难题。对帮扶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做笔录、不罚款、不问责。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