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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推进“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 实施五大重点工程 压实减排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发布,确定了节能减排主要目标。根据《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推进实施五大重点工程,助力“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按照《方案》确定的减排目标,到202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1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明显提升,重点行业能效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编制《“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方案》,采取差异化政策将减排任务分解到12个盟(市)。同时,推动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园区节能环保提升、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五大减排重点工程。

  内蒙古以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为重点,全面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区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原则上要进园区,推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到2025年,黄河干流水质达到Ⅱ类。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