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阿拉善分站完成5月份全盟区控河流/湖库地表水、国控断面河流地表水加密监测、汛期国控地表水断面加密监测、地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一、区控河流/湖库地表水环境质量:全盟共设黄河乌斯太、额济纳河五一大桥、居延海(东)、白芨芨、马圈沟、南寺沟、水磨沟、塔尔岭沟、哈拉乌沟、乌素图沟共10个手工监测断面。根据《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黄河乌斯太、额济纳河五一大桥、居延海(东)3个断面按月开展全指标监测,即各断面均监测水温、pH 值、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共25项。白芨芨、马圈沟、南寺沟、水磨沟、塔尔岭沟、哈拉乌沟、乌素图沟共7个断面按季度开展监测,本月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黄河乌斯太、额济纳河五一大桥2个断面本月参评水质指标均满足Ⅱ类标准限值,无超标项目。与上年同期相比,各断面水质保持稳定,无明显变化。居延海(东)断面水质为Ⅴ类,参评指标中化学需氧量(Ⅴ类,超标0.90倍)、高锰酸盐指数(Ⅳ类,超标0.10倍)、五日生化需氧量(Ⅴ类,超标0.65倍)出现超标。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二、河流/湖库地表水自动站:全盟有王家庄水质自动监测站(国家级)和居延海(东)水质自动监测站(自治区级)2个水质自动站,实时自动监测。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9项。 王家庄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点本月该断面水质监测指标均满足Ⅱ类标准限值;居延海(东)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点本月运行,但未联网传输数据。
三、国控断面河流地表水加密监测:本月开展加密监测的两个国控断面分别是黄河三盛公断面和额济纳河额济纳桥断面。按月按 “9+X”开展监测。本月监测水温、pH 值、溶解氧、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共9项。 监测结果表明,黄河三盛公断面和额济纳河额济纳桥断面本月水质参评指标均为Ⅱ类,水质良好。
四、汛期国控地表水断面加密监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汛期国控地表水断面加密监测方案>的通知》(内环版〔2022〕91号)要求,在3-9月汛期,降水期间及降水后24小时内应对国控断面额济纳桥断面开展采样和现场指标测定工作。2022年5月额济纳旗无降水天气,故未开展额济纳桥断面降水期间的加密监测工作。
五、地市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5个,分别是哈拉乌水源地和水磨沟水源地2个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以及新井水源地、西滩水源地、巴彦浩特及沿线苏木镇饮用水水源地3个地下水型水源地。地表水水源地监测64项(本月起增测透明度和叶绿素a两项指标),地下水水源地监测39项。开展监测的5个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哈拉乌水源地、水磨沟水源地参与评价的基本项目(总氮除外,不单独参与湖库地表水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监测值均达到Ⅲ类标准。其中,哈拉乌水源地监测指标中的总氮超过Ⅲ类标准限值0.54倍,水磨沟水源地监测指标中的总氮超过Ⅲ类标准限值0.24倍。西滩二水源水源地、新井水源地和巴彦浩特及沿线苏木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39项指标监测值均达到Ⅲ类标准。总体各水源地水质稳定。对标约束性考核指标,哈拉乌水源地、水磨沟水源地、西滩二水源水源地、新井水源地和巴彦浩特及沿线苏木镇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的考核目标。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部